陽明醫技系學生選修課程應行注意事項

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學系
學生選修課程應行注意事項
 
一、曾修習有機化學,方能繼續修習生物化學。曾修習生物化學,方能繼續修習微生物及免疫學、醫技研究方法、生物技術於醫學之應用。
二、曾修習生物化學、生理學,方能繼續修習病理學。
三、曾修習相關基礎課程,方能繼續修習臨床課程。
四、學生於補修或重修課程之學期,如因特殊狀況,無法符合本注意事項之規定者,得向本學系主任提出申請,經相關學科授課教師及學科主任同意後,以個案處理。
五、除重修科目外,各科課程之講授與實驗應於同一學期修習,同一科目講授部份為修習之前,不得修習實驗課程。
六、臨床科目不及格合計不超過四學分者,能參加第四學年醫院之臨床實習。上述臨床科目為血液學及實驗、血庫學、細胞診斷學、病理學、臨床血液學、臨床細菌學、臨床血清免疫學、臨床生理學、臨床鏡檢學概論及實驗、臨床生化學及實驗、臨床病毒學,共計十四科。學生實習期間不得因選課而請假。
七、畢業前須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(或相當程度考試及格),或修讀2學分進階英文。(自95學年度入學之學生施行)